11月25日,随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对外发布《关于公布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地区)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169号),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进入落地实施阶段。
作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旗下重要成员,人保寿险此次成为首批获得个人养老金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主销个人养老金产品为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25日下午,人保寿险在北京、浙江同时签发了第一张个人养老金保单。人保寿险在京法人客户的中层管理人员侯先生和浙江杭州省级国企的员工丁女士,在同一时间线上远程购买了人保寿险的福寿年年,成为了两地人保寿险个人养老金的首单客户。
北京侯先生今年42岁,离退休年龄还有一二十年时间。考虑单位已有社保和企业年金,侯先生算了算,自己退休后的养老金替代率约在50%。侯先生思考再三之后,迅即与人保的销售人员取得联系,通过人保合作银行之一兴业银行顺利开设了自己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和资金账户,一次性缴纳保费12000元,成功参保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选择商业养老保险,我首先考虑的还是长期稳定、安全、专款专用。养老保险是真正可以跟长寿风险对冲的、保证利率写入合同的养老金融产品。”侯先生说。
就在25日同一时间,浙江一家省级国企的49岁员工丁女士,也通过线上远程出单,购买了人保寿险的福寿年年。
丁女士认为,个人养老金无论是每年12000元的税前扣除,还是投资收益暂不征税,以及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大幅下降,都将激励更多人参加个人养老金,扩大第三支柱养老覆盖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2021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达18.7%,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达13.5%。根据民政部公布的最新预测数据,到“十四五”期末,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规模达到3亿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通过提供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解决居民在不同生命阶段收入与支出的平滑问题,满足居民多层次的养老需求,是摆在行业面前的重大民生课题。
2021年6月,银保监会对外宣布启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人保寿险作为首批6家试点保险公司之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重要部署,有效落实银保监会、人保集团工作要求,首家开发上市了“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这款兼顾安全与收益的创新养老险。并在试点工作中取得了“三个行业第一”的成绩,很好地体现了保险的政治性、人民性和专业性。
截至目前,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已实现规模保费6.9亿元,保单件数12.2万件,保单件数持续保持行业排名第一。
2022年11月23日,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正式被纳入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先行试点城市(地区)所在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参保,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据介绍,福寿年年的产品特色,一是投保范围广,85周岁以下人群均可购买,领取年龄设定在60周岁以上,且领取期不短于10年。二是产品收益安全稳健,产品采取账户式管理,投保后产品分为积累期和领取期两个阶段,积累期既可享有最低保证利率,又可以在两个投资组合账户间灵活转换。2021年福寿年年的稳健型投资组合账户结算年利率5%,进取型投资组合账户结算年利率是5.3%。三是产品简洁透明,支持趸交、定期追加和不定期追加保费,账户价值计算和费用收取公开透明。人保寿险按照最大让利于消费者的原则设计产品,目前福寿年年的初始费用为零,投资组合账户转换也不收取费用。四是产品保障广泛,除养老年金外,福寿年年提供重度失能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保障,为客户提供保险专属关爱。
人保寿险将以个人养老金首单为起点,积极推进个人养老金业务,助力个人养老金政策惠及更多群体,以实际行动体现人保温暖、彰显央企担当,为助力国家第三支柱养老体系建设贡献央企力量。
标题:中国人保寿险在北京、浙江率先签发个人养老金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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