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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联合福州市城乡建设局日前,《关于福州市城市和建筑风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风貌。
根据《山城拥抱、派江吻海、千年闽都》的城市风貌特色定位,将城市景观格局从“小山水”引向“大山海”。 整体形成以深化城市设计为框架、以建筑风貌为管理主体、保障长效机制的城市和建筑景观管理体系。
01
逐步加强城市设计引诱
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阶段,对中心城区风貌进行分区引导,通过标志区域、线性界面、建筑风貌管理,加强城市总体景观风貌的诱惑。 在地块规划或可控性详细规划阶段,同时开展了主要地块的城市设计方案编制,对地块的整体城市空间形象提出了系统化的管理要求,对各地块空间建设提出了详细的管理要求。
02
细分完整的建筑风貌管制要求
划定建筑景观要点区域,实行分区域分级管理。 中心城区城市建筑景观管理要点区域分为历史地区、城市重要功能区、城市重要市民活动中心和周边地区以及城市重要廊道 4个区域。 根据建设项目所处的区域、重要或多或杂的程度,分为三级管理。
开展《福州市建筑风貌指南》的修编。 根据进一步确定同一用地内相邻建筑物高度差异要求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和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建科〔〕38号),新批准住宅建筑的建筑高度大致在80米以下,新100米以上,
开展《福州市城市色彩规划实施指南》的编辑工作。 引入负清单管理手段,基调色立足于“暖白亮灰”城市主色调,以中明度、中低光泽度的无彩色或暖色系为主,以建筑数量超过10栋的住宅项目为中心
03
加强项目审批管理
通过新闻化配套决策、专家考核、现场核查、严格核检规划等方法,加强建设项目建筑景观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形成定期现场勘查的工作机制,在要点区域内已经建成,在建设中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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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长期保证机制
建立完善的总建筑师和责任规划师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在地带方案上出让,不断提高项目的建筑景观质量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通过建设项目批后监管平台的建立、奖惩制度的落实、专家跟踪指导等机制,加强建设项目建筑景观批后监管。
标题:闽讯:新规发布!福州新批住宅高度大体上不超80米,城市主色调为暖白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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