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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7月14日电(福州日报记者曾建兵通讯员康黎娜)近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局成立特别监督领导小组,随机抽查建设项目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农民工工资专项、工资代发和现场工作管理落实情况。 提取的37个房地产在建设项目中,31个项目基本实行相关制度,6个项目大多不符合相关规定。
结果发现,提取的企业广告主要是农民工维权公示卡未更新,农民工劳动合同不规范,全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交付劳动者,没有劳动者退场资料的农民工工资专家已经设立,但没有借款等
建设局通报了6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没有规范农民工管理制度,并责令立即修改。
样品点睛[/s2/]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全额支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加强工程总承包单位按时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
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算工程款为限,先行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建设单位应当以项目为单位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矛盾纠纷。 农民工集体工资索赔时,建设单位应当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处理,并向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领域的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标题:闽讯: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不规范 6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被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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