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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信息网6月18日(福州日报记者吴晖)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市委文明近期与市交警队合作倡导文明出行,排除交通陋习, 每周都会曝光交通路口行人无视非机动车红灯等现象,希望借此让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阻止交通。 市委召开微信公众号福州微文明已经发表了相关注意事项。

闽讯:福州定期曝光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 倡导文明出行

据介绍,未悬挂新黄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三环路(含)以内的道路、马尾区的罗星街、马尾町通行,违反规定将被罚款50元。

如果是假钞或遮羞牌,将处以50元罚款。 另外,乘坐电动汽车时走机动车道、攀登高架桥高速公路、下隧道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的,将处以20元罚款。 对闯红灯、载人违章等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在其他县(市)区注册报纸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五个城市通行。 违反区域通行规定的,将处以罚款50元。

交通警察部门也将加大对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依法查处未悬挂车牌、蓝卡电动车进入三环区域等行为并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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