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信息网1月22日(福州晚报记者林春长通讯员周瑞壬) 21日表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司法亮点事业和十大创新举措评选结果。 其中,福州中院建立知识产权案件技术调查官制度入选十大创新举措。
十大司法亮点事业依托于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集约化配送服务助力高效司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36条措施、落实全国首个直通事业机制、拓展平台功能、廉政风险防控清风系统、全国首个涉台司法服务网和手机app,
十大创新举措的另外九个是破产审判质量提升综合机制(厦门中院)、全国首个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制度(漳州中院)、创新落实+慈善救济机制(晋江法院)、全国首个水执法和云司法数量配套管理中心(三明中院)、烂尾楼司法处。
福州中院在建立知识产权案件技术调查官制度后,已在5起专利侵权案件中派出技术调查官,提高福建法院技术类知识产权纠纷审判水平,建设知识产权纠纷处理高地。
记者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的六安稳六保专项执业行动和年十大执业事件新闻发布会获悉,截至年底,我省法院在案件法定期限内的结审率为98.80%,无执业财产案件终本合格率为100%,信访结审率为100%,执业事件率为93.95%,3 + 在最高法院审查的首批执业案件的18项质量效果指标中,福建13项居全国前10位。
黑恶案的执行率为93.02%; 职务犯罪财产行刑到位率64.02%; 民生相关事件执行2.64万件,位置金额14.63亿元,司法救助243人,救助金额1068.8万元,保险救助184人,救助金额201.64万元。 党政机关国有公司拖欠民营公司中小企业债务案件,执行规定金额的1.96亿元。
标题:闽讯:福州中院一举措入选 “十大革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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