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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公告中没有跨时间段重复收款的文案。
将近22点去球馆接孩子,过了22点的时候,前后只停了30分钟,却被要求停两个小时的车,这是不合理的。 市民陈在福州晚报信息热线968800上反映,她在省体育学院遭遇重叠收款。
关于陈先生反映的跨时间段收钱问题,记者在福州市区采访时发现,不少公共停车场存在收钱现象。 许多市民认为这种重叠收款不合理,物价部门应该停止。
昨天,福州市物价局表示,将向社会公开征求停车费管理意见,调整现有管理规定。
市民的反应: 停车30分钟在两个时间段收钱
最近,小陈的孩子每周在福飞路省体育学院打两次羽毛球。 最近,她21点30多分进入省体育学院接儿子,出来时约为22点10分,结果收了15元停车费。
她觉得不合理,就和收钱的人理论了。 据对方介绍,陈先生停车时间只有30分钟,但跨越白天和晚上两个时间段,所以电脑自动按两个时间段的收款进行计算。
小陈特意下来看了一下收钱的电脑。 上面显示的是15元。 很遗憾她必须付15元的停车费,但她认为收这笔钱不合理。
记者在省体育学院福飞路大门车辆入口收款处查看公告,调整停车收款标准,白天(7:00~22:00 )前3小时(含3小时)每辆车5元,超过1小时1元,夜间( 22:00~7:00 )每辆车
记者在这个公告中没有看到关于跨时间段收款的标准。
随机采访进出省体育学院的业主时,大部分人都停车收钱,他们认为这种收钱标准不合理,物价部门相应地进行了监管。
市民张先生是羽毛球爱好者,他和朋友每周四在省体育学院羽毛球馆预约了20:00~22:00的场地打球。 通常,离开时超过22点,外出时会被要求支付2个小时的停车费。 他和朋友曾向物价部门反映过,但得到答复的原因是,这个收款标准符合规定,所以不能。
记者访问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公示的停车收款卡上写着,从推车7:00到22:00,3小时以内(含3小时),每辆5元。 超过3个小时,每小时加1元从22:00开始到第二天7:00,各车辆各10元,同样没有表示跨时间段收钱的标准。 记者在采访收钱人时回答说,即使横跨两个时间段,白天的时间段停一分钟,也会跨越夜间的时间段,在两个时间段收钱。
记者调查: 在医院的停车场中也普遍存在着附加税。
在调查过程中,记者发现在医院里也普遍是跨时间段重复收款。
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收钱亭,记者看到了张贴的停车收钱牌。 7:00到19:00写着每辆5元,19:00到第二天7:00写着每辆8元。
即使是现金卡,也没有看到跨时间段的停车费标准。 这个收款者说如果有时间段的话就会重复收款。
福建省的老年医院也同样有重叠取钱的情况。 收钱的人也表示跨时间段收钱。
与社会上其他停车场的收款相比,医院的停车收款标准不高。 但是许多业主认为医院停车场是公共配套设施,停车费应该由政府定价,不应该按市场调整价格收钱。 但是,目前这些公共停车场的重叠收款跨时间段重叠收款比白天或夜间的任何一个时间段都要高,不合理。
在采访中,许多市民表示,对医院停车费的定价基本满意。 但是,在价格标签上没有明确记载要越过时间段停车该怎么办,收款者也没有明确说明,强制多次收款是没有根据的。
市物价局: 向社会征求意见制定停车管理规定
记者将停车叠加收款情况反馈给福州市物价局服务收款处,该处工作人员表示,记者反映的这些地方的收款标准符合物价部门的文件规定。 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他们收到了很多市民重金领取的投诉。 目前,物价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发改委的相关精神要求,在向社会公开征求停车收费管理意见后,将重新调整现行停车收费管理规定进行编纂。
标题:闽讯:停车跨时段不少停车场叠加收钱 部门:将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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