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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先生的结婚证上没有登记人的签名。
信息网12月28日(福州晚报记者陈若凡文/摄影)重庆人袁和妻子在福州工作多年,最近打算将户口迁到福州。 由于婚姻登记员没有签字,他的结婚证被告知无效,不能办理户口迁移,他的心里很不高兴。
袁告诉记者,他和妻子是重庆人,来福州已经9年了。 7年前,他们在重庆市梁平县民政局办理了婚姻登记,然后在福州买了房子,生了孩子。 袁说,前几天去仓山公安局的辨证大厅,办理户口迁移时,工作人员在他的结婚证上没有经营者的签名,结婚证无效,让他补办签名。
根据记者袁先生的结婚证,登记机关加盖梁平县民政局结婚登记专用章,但结婚登记员一栏空着。 我们结婚七年了,我不知道当时是谁给我们做的证明。 如果负责人离开工作岗位,怎么补办签名? 袁先生说,他以前采用结婚证时,没有问题。
婚姻登记者签名缺失的结婚证真的无效吗? 证书该怎么重新颁发呢
记者昨天分别咨询了仓山公安局辨证大厅、福州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和律师。
办公厅工作人员表示,结婚证必须全部登记项目齐全,结婚登记员忘记签名是无效证件,需要重新签名。
证明书填写错误或有不完备之处,可以向当时的婚姻登记机关更换或重新颁发。 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调出原始文件,说明是否存在婚姻关系。 福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工作人员表示,《婚姻登记条例》内有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夫妻一方户籍在福州,只要查一下原婚姻登记文件就可以在福州受理。 上述商家说。
婚姻登记员填写不规范,但结婚证不是无效的。 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鸿星表示,只要民政局婚姻登记专用印鉴真实有效,双方的婚姻实质要件都符合,即使结婚证有小缺陷,也不影响结婚证的效力。 补办证明后,结婚时间也必须与原结婚证登记的时间一致。
标题:闽讯:结婚证上没有登记员签名 无法办理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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