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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 福州市政府网站28日发布《关于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的缴存单位退还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对疫情期间因生产经营困难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从7月1日起正常缴存,追缴此前的缓缴金额
受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新冠逐步支持住房公积金疫情政策的通知》(建金〔〕23号)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公司,可以按规定申请, 年6月30日前,对住房公积金和《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对受疫情影响的缴存单位和职工给予政策支持的通知》(榕公积业〔〕3号)中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公司,可以按规定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福州市终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后3个月内,可以申请恢复缴纳的规定,本中心在疫情期间受理部分同意。
福建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等级已于年3月19日12时起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福州市属低风险区,疫情已得到控制,目前福州市各行业已全面恢复生产,生产生活秩序恢复,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落实有保障,职工利益
疫情期间,因生产经营困难申请拖欠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从7月1日起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并按照补充计划补缴此前拖欠的金额。 各缓缴单位做好恢复缴纳和补缴的各项准备工作,妥善做好职工安抚解释工作,逾期不缴纳或不按补缴计划补缴的单位,我中心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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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五月二十五日
标题:闽讯: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的缴存单位7月起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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