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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诚元(中)正在调解纠纷。
人物名片:陈诚元,辞职了。 年,他被省司法厅选为“福建省——年度优秀人民调解员”,年被司法部选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调解矛盾冲突,他第一时间上前,把干戈变成玉帛。 邻里纠纷,他第一时间倾听,开阔心胸解决了那个困难……他是活跃在基层解决纠纷第一线的调解员陈诚元。 日前,以陈诚元名字命名的台江区洋中街人民调解委员会陈诚元调解职工办公室被命名为“福州市市市级金牌调解职工办公室”。
今年71岁的陈诚元,从1988年5月开始在洋中街从事调解工作,2009年退休后被聘为专职人民调解员。 由于工作热心,接待群众热情,经常调解矛盾纠纷,人们亲切地称呼他为“陈先生”。 最近,记者采访了这位“金牌调解员”。
调解“冷解决”
父子和好
去年4月的一天,陈诚元接到洋中派出所的调解案件:儿子李先生(化名)打了父亲李先生(化名)。
陈诚元要求李先生向父亲道歉,他态度蛮横,毫无悔恨之心,却一直排着父亲。 看到这种情况,陈诚元让李先生回去好好想想。
第二天,小李向陈诚元道歉,但被陈诚元拒绝了。 陈诚元认为,李先生只是因为害怕自己打人而受到法律惩罚,并不是真的要向父亲道歉,而是让他继续反省。
几天晚上,陈诚元突然接到李先生的电话,他在电话里放声大哭,说自己对父亲做的太过分了。 随后,在陈诚元的安排下,李先生向父亲衷心道歉,父子俩和好,送上锦旗给他。
陈诚元说:“调解不能急于求成。 因为有时真的无法调解,所以我暂时晾着当事双方,让他们自己好好反省一下,反而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
寻求利益的平衡
处理“滕房难”
陈诚元在调解工作中一直坚持“明之以法、解之以理、动之以情、比之以心、借古喻今”。 在日常工作中,他注重法制推广和大众的教育事业,提高了居民“法律、法律、用法”的意识。
去年8月,陈诚元受台江区法院邀请介入,引发“执行难”事件。 本来,法院在一起执行开房案件时,租户出于各种理由拒绝搬家。 陈诚元找到了这个租户,以情、晓的道理,要求双方当事人平衡利益。 法院及时介入、解释,用法律权威震慑被执行人。 经过双方的努力,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违法性,答应转移。
为了做好统筹事业,陈诚元还在继续“充电”。 “今年民法典生效,我也买了一些相关书籍,现在正在学习,为将来的工作调整做准备! ”陈诚元说,做了这样多年的调解,最深感的是,面对繁杂的矛盾纠纷,要多次情、据、法、用心调解,耐心、热心、细心、用心。
标题:“陈诚元:退而不休的“金牌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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