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73字,读完约1分钟
信息网11月18日(福州晚报记者王威通讯员周明健·夏晓莉)本月初与18岁以上的阿辰(化名)发生家庭冲突,从福建省侯离家流浪至福州市区,因饥饿连续3次在鼓楼区便利店偷食品,价值30余元。 阿辰被捕后,检方认为,应逮捕涉嫌盗窃,但是否存在社会危险性,存在一定争议。 昨天上午,鼓楼区检察院首次召开逮捕事件公开审查会,综合各方意见,检方认为没有必要逮捕阿辰。
辰先生出生于可怜的地方,出生后3天就被抛弃,被寄养在家中。 养父母对他疏于管教。 那是因为他很任性。 18岁成年前,得知自己是养子,自暴自弃,与家人发生矛盾。 本月初,阿辰离家出走来到福州市区,由于找不到工作,不想呆在亲戚家,决定流浪街头。
因为饿,阿辰三次进便利店偷点心和饮料,价值30多。 阿辰被捕后,该案被移送鼓楼区检察院审查逮捕。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两年内多次盗窃涉嫌盗窃。 鼓楼区检察院审查认为,阿辰涉嫌盗窃,但应指出是否存在社会危险性并予以逮捕,存在争议。
昨天上午,鼓楼区检察院首次召开逮捕案件公开审查会,邀请鼓楼区人大代表、公安机关案件负责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家属等参加。 各方发表意见,阿辰的养父多次哭泣,多次向受害者鞠躬道歉。 综合各方面的意见,检察机关认为阿辰主观恶性小,是初犯的偶犯,有悔恨的表现,有监管条件,被被害人了解,没有社会危险性,没有逮捕的必要。
标题:闽讯:流浪青年偷30多元食物 检察院:没有必要逮捕
地址:http://www.fangcetianxia.cn/fzms/49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