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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5月18日报道,福州胡带着5岁的女儿散步,正在奔跑的女儿被跳出来的宠物狗吓得摔倒。 愤怒的胡先生踢走了宠物狗,但不想受到宠物狗主人的投诉(详细情况见女儿被宠物狗吓得父亲向狗主人投诉)。 。 稿子一登上报纸,立刻引起了市民的热议。 许多市民进入本报热线,支持胡先生踢狗。
现在很多人遛狗的时候,别说给狗戴口罩了,连绳子也不系,直接让狗满街跑。 大多数情况下,狗咬人后,主人就逃跑了。 张先生说,16日的事,胡先生反应很快。 否则,五岁的女儿说很可能受伤。 爸爸踢狗是正当的行为,宠物狗的主人为什么要投诉?
张先生的说法,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同。 截至昨天下午6时,海都报接到近100名市民、网民的电话和留言,他们大多支持胡先生踢狗。 对此,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律师佘雷表示,事发时,如果宠物狗不进行攻击行为,孩子的父亲通常不会踢狗。 胡先生带孩子是为了散步,不是为了踢狗。 现行法律规定,宠物狗采取冲击姿势造成市民受伤,或者因宠物狗攻击行为造成市民受伤的,养狗者应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受害者的医疗费、误工费等一切费用。
标题:闽讯:宠物狗吓倒女童其父踹狗 近百市民来电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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