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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5月25日宣布,餐食增税3%,餐费折扣,无税收折扣… … 5月1日营地全面铺开后,福州的一点市民在餐厅吃饭时,遇到了这样的怪事,感到疑惑。 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福州市国税局警告说,其中很多都是商家的糊弄,客户必须擦亮眼睛看发票,防止一些商家借发票进行复印,为费用设置陷阱寻找借口。
发票上写有税额,但未多支付税收
叶先生在一家餐厅吃饭,在柜台打开收据后,收到收据后,她困惑了。 这张收据和以前不同,增加了12元的税金。 增加了12元吗?
记者了解到,叶先生的发票有几栏,其中金额栏写400元,税率栏写3%,税额栏写12元,下面的价格税合计栏写412元。
关于叶先生的疑问,记者采访了福州市国税局。 福州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负责人表示,这张增值税发票没有问题,税额一栏多,并不意味着叶先生多交12元税,而是吃饭多掏了12元,这只是增值税发票和营业税发票的形式不同。
负责人解释说,只有销售税账单、手写账单、定额账单、金额栏,但实际上也包括税金,没有显示。 增值税发票按价税分离的方法填写,总菜价相同还是412元,但特别标注其中包含的增值税12元,客户一看就知道这次交了多少税。
增值税改革后,大部分餐厅为小规模纳税人,税率由原营业税的5%降至3%,税收负担实际上大幅下降。 福州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负责人这样说。
吃饭要交3%的税吗? 商家借高价欺骗你
王先生在福州郊外的餐厅吃饭,买发票时,服务员要求除餐费258元外,按3%加7.7元税,他说“国家要交3%的增值税”。
福州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负责人表示,这是商家以增值税改革的名义欺骗客户的违法行为,客户支付的258元菜价中,已经包含了8元增值税。 开具收据时,商家须将餐费258元分成不含税金额250.5元和税额7.5元,客户支付总额仍为258元。 258元再加上3%的税是不行的。 否则,总金额将为265.7元,客户将无故承担两项税。
这个负责人不要提醒纳税人。 一般商家注明的商品或服务成本为含税价格,客户只需按定价支付,承担税收,无论是3%还是6%,无需另行纳税。
菜价打五折,税收不打折,也是蒙人的话
从5月1日开始,茶打五折,不含税。 本店餐费八折,税收不打折。 这是记者五一后,在福州的餐厅、餐厅看了留言板。 在税收方面不打折,很多人认为这是商家的法律意识很强,不做税收的考虑。
但是福州市国税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的真相是,这实际上也是商家的欺骗。 福州市国税局货物役务税处负责人表示,征税的依据是不含税的烹饪金,也就是税基,折扣后烹饪金变了税基,缴纳的税金自然也变了,不打折。
例如,餐厅(通常纳税人)的菜价为3180元,如果不打折,账单就会这样打开。 金额3000元,税率6%,税额180元,价税合计3180元。 客户支付3180元。
商家推出所谓的餐费5折,不打折税收的促销手段,不含税的餐费5折,达到1500元,不打折税收则为180元,合计金额为1680元。 那么就不能填写发票了,或者税率变成180/1500=12%是不可能的。 开具发票时,商家很可能以总价1680元重新计算金额和税额,计算金额1584.9元,税额95.1元。 这笔税额与以往的180元相比,实际上也大打折扣了。
上述负责人表示,折扣后的正确发票金额为1500元,增值税按此1500元计算,税率为6%,税收为90元,合计金额为1590元。 客户只需支付1590元,比1680元少90元。 商家发现所谓的菜价打了五折,税收没有打折,实际上多收了顾客90元,或者说菜价没有打五折。 这是客户不懂税收原理欺骗客户的把戏。
福州市国税局负责人表示,增值税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后,餐饮住宿等领域的税收负担将降低,没有理由以增值税改革为借口提高价格。 发改委等相关部门也纷纷表示,客户遇到价格欺诈问题,可以拨打12358或登录12358价格管理平台进行咨询、举报,物价、税务等部门可以配合认真调查。 (福建日报记者姚瑾通讯员魏文忠)
标题:闽讯:国税:识别借发票乱设陷阱 吃饭买单别被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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