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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卖的是真香烟,怎么犯法的? 福州的陈某男性为了赚取差价,从广东等地低价购买香烟,运往福州销售,但因涉嫌非法经营罪,陈某日前被晋安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陈某是某铁路局工作人员,出差的机会他偶然发现各地烟草消费习惯不同,价格不佳,产生了跨省转卖烟草赚取差价的想法。 从去年8月开始,他多次从广东汕头买烟,用快递运到福州,卖给某日用杂货店,赚取中间差价。

今年4月,福州市城北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查获陈某租赁杂物间销售的烟草共计39个品种676支。 据鉴定,涉案的受检香烟均为真烟,价值人民币154314.5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烟草为专营产品,未经烟草主管部门许可,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涉嫌非法经营罪。

闽讯:铁路局职工为赚“差价” 跨省倒卖香烟被起诉

承担本案的检察官表示,中国实行烟草专卖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专卖许可证,未经许可,非法经营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 (记者任思言)

标题:闽讯:铁路局职工为赚“差价” 跨省倒卖香烟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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