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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比较新的电商,如社会交流电商、直播带货,如果商品有问题,应该如何维权?

北京德恒(福州)律师陈安迪:客户可以依照《电子商务法》、《客户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维权。 客户通过新型电子商务购物需要维权时,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第一步是客户可以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及时申请退货。 根据《顾客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除某些种类性质特殊、不得退货的商品外,顾客可以在收到商品后7天内无故退货。

第二,客户可以向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者投诉。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平台内经营者有侵害顾客合法权益行为,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顾客可以在起诉时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客户可以就近向省、市、区客户权益保护协会投诉。

第四,上述措施未取得效果的,客户可以起诉向法院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

如果有人通过直播或社会交流软件,定位链接的商品,推广,行为替代商家推广的商品而获利等要件,那么本质上就是商品广告的代言人。 那么,根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广告代理人在知道存在虚假广告的情况下,也应当进行推荐、说明,对顾客造成损害的,与广告发布者承担连带责任。

闽讯:看直播时“买买买” 商品有问题如何办?

福州晚报记者叶智勤

标题:闽讯:看直播时“买买买” 商品有问题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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