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83字,读完约1分钟

福州日报9日(记者李白蕾)本报昨天3版题为“困难职工不重复救助最高5万元”,独家报道了市总工会每年集资1000万元做职工温馨工程。 阅读文案后,网民引起广泛关注,对谁符合特殊救助条件、如何申请特殊救助程序等提出了诸多质疑。 记者带着这些问题拜访了市总工会法保部,请其详细说明员工温馨的工程。

闽讯:福州市总工会详解“职工温暖工程”:如何申请救助

申请特别救助对象条件

工会关系属于我市在职职工,可以享受职工温馨工程提供的各项援助服务,如春季工作场所、夏季清凉、金秋助学、冬季温暖、特殊救助、职工法律援助、一线职工疗养、文化温暖等。

申请职工温馨工程特别救助的对象,是职工和家属因生病、灾害、意外事件、工伤事故等特殊原因,经过基层工会、县(市)区(产业)工会救助,家庭生活仍然困难,对公司和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市总劳动

特别救助计划

职工有困难,必须申请市总工会特别救助的,由县(市)区、产业工会摸底工作,研究后报告。 市总工会成立由领导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职工温馨工程专项救助考核组,考核职工情况,综合考虑职工家庭实际经济状况、所在单位经济状况、所在地区(系统)经济状况和救助状况等因素,提出救助金额建议

标题:闽讯:福州市总工会详解“职工温暖工程”:如何申请救助

地址:http://www.fangcetianxia.cn/xwzx/7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