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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中旬我们预告汽车环境保护标志将被取消,但具体政策还没有落地

今天上午,福州市环保局召开了信息通讯气动会,介绍取消汽车环保标志发放相关业务。

会议确定,从9月15日起,全市全面停止发放环保标志,将环保标志和安检标志合二为一,尾气检测合格与否直接关系到车辆能否通过年检。

生态标记和安全标记合为一体

将环境保护标志和安全标志合二为一,减少业主接受两个标志的麻烦。

对6年在线免检和纯电动汽车可按照公安交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领取安全检查合格标志,无需尾气检查

对于上线检测车辆,以前在尾气检测合格后领取环境保护标志,安全检测合格后领取安全检测标志。

目前,车辆尾气检测合格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将对排放检测合格报告拍照,并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监督管理系统进入公安交管部门。 对未通过定期排污检查的机动车,不出具安检合格说明。 公安交管部门对没有定期排放检查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不发放安全检查标记

闽讯:福州15日起停发环保标志 尾气合格才能通过年检

这意味着尾气检测的合格与否直接关系到车辆能否通过年检

排放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仍然受到限制

取消环保标志的颁发,意味着形式上没有绿色和黄色标志,但排放标准仍然是,也就是不符合国家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不符合国家三标准的柴油车,仍然是。

环境保护部门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黄标车限行执法等工作人员,要求黄标车车主按照相关政策加快淘汰。

《福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也于年9月2日经福州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年10月8日起施行。

方法:为机动车排放不达标、拆除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装置、阻碍污染检测等行为提供了处罚依据。

所有者可以自主选择检测机制

车主有权选择合格的排污检查机构进行检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指定排污检查机构。

环境保护部门可以检查排放情况

环境保护部门可以在机动车停放地、维修地,提取和测量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情况。 通过拍摄影像、遥感监测等技术方法,对道路上行驶的汽车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虽然有安全标记,但如果检查不合格,则需要重新检查

对道路上行驶的排放黑烟或者浓烟的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罚

取得安全检查合格标志,但在环境保护部门现场检查中不合格的,由公安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由环境保护部门限期管理并重新检查。 逾期未完成复检或管理的,可以向媒体发布车辆新闻。 达到国家强制销毁标准的,按照有关规定强制销毁。

闽讯:福州15日起停发环保标志 尾气合格才能通过年检

擅自拆下废气污染控制装置,罚款500元

擅自拆除、限制、变更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的,责令限期修改,并对全体机动车罚款5000元,对汽修单位罚款每辆5000元。

拒绝尾气污染抽检最高2000元[/s2/]

环境保护部门拒绝、阻碍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抽查测量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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