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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10月27日日报(海都记者余少林)对朱兴宗一家来说,20日晚上是个噩梦。 未满16岁的小儿子江(化名)在父母工作的长乐工厂给父母帮忙。 谁在小江上厕所时爬上了没有防盗网的窗户,不料窗前的彩钢板塌陷,小江当场坠落死亡。

闽讯:长乐:少年替父母做工 从厂房厕所窗户坠亡

家人:窗户没有防护

朱兴宗是云南人,他和妻子在长乐市两港工业区金沙港纺织厂工作。 江叔叔陈先生告诉记者,小江与纺织厂没有雇佣劳动关系,没有签署劳动合同。 10月20日晚,再过一个月就满16岁的江先生,不想父母辛苦,去工厂帮助父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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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8点多,江先生来到二楼的厕所。 厕所都是窗户,没有防盗网。 陈先生说,窗前有现场彩钢板屋顶。 江先生可能想爬窗户凉快。 不知道是谁彩钢板突然塌陷,江掉在一楼死了。 他们认为窗户没有安全措施,工厂方面应该负责。 但是,工厂方面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只给予人道主义补偿,他们是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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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商:未雇佣没有责任

昨天上午,记者联系金沙港纺织厂负责协调此事的林先生。 她说,工厂没有雇佣小江,自己去现场帮助父母工作,或者翻厕所窗户摔死,但工厂没有责任。 同时工厂方面决定,禁止工人代劳,禁止儿童进入现场。

林先生说,他们那天晚上问了值班班长,但没有看到小江进入现场。 他们不清楚江先生是怎么进来的。

关于窗户防护措施,林先生说,纺织厂性质特殊,根据消防要求,不允许在纺织厂窗户上设置防盗网,但窗户前藏着钢板,不知道是死者自己还是被他人拿走的。 目前,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工厂方面希望向遗属进行补偿,但对方要价太高,双方还在协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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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紫阳律师事务所律师俞顺源表示,此案有两个问题需要澄清。 一个是现场厕所的窗户是否有安全问题,另一个是有安全问题时,工厂方面是否阻止人进入。 如果有证据向家属说明这两点,工厂方面就要承担安全责任,并向家属进行赔偿。 相反,工厂不承担责任,可以给予人道主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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