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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保险业的高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将目光投向了保险,并在汽车保险诈骗中非法获利。 记者昨天从福建省保险领域获悉,近日福清市公安机关破获汽车保险诈骗集团,不法分子伪造事故,通过以下充好、捂坏等手段实施汽车保险诈骗,5年来共骗取保险记录400余次,赔偿金180多万元。 目前,该案的12名嫌疑人正在被移送起诉。
5年骗取保险400多次180万元以上
据悉,年初,福清警方接到报警线索后,一汽车保险诈骗集团多次伪造交通事故,向保险企业骗取赔偿金。 随后,福清警方成立了专案组,在省保险领域协会的协助下,福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由郑某、王某等12人组成,掌握了从事汽车维修、汽车美容等工作的情况。
据悉,该诈骗集团成员分工确定,年至年,成员交替变更投保人、举报人、司机等角色,有组织有计划地伪造交通事故,保险记录达400余次,向保险企业骗取赔偿金180多万元。
年12月,专业集团在福清市某汽修店、某汽修店逮捕郑某、王某、吴某、刘某、陈某、镍某、阮某明、阮某8名嫌疑人。 随后,在福清站、龙山大街逮捕了黄某威、董某,并在四川平昌县、浙江鄞县逮捕了黄某、潘某。 截至2003年3月,郑某等12名犯罪组织成员被逮捕,目前正在移送起诉。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一点业主受到不法分子的诱惑,参与汽车保险诈骗,为罪犯犯罪创造条件。
车险诈骗花样繁多便宜又小心被骗[/s2/]
近年来,保险业发展迅速,保险诈骗层出不穷,车险诈骗更为常见。 根据福清警方的拆解分析,不法分子犯罪时,首先有以下诈骗保险手段:一是伪造事故,编造未发生过的事故经过,骗取保险企业的理赔款。 二是如下充电,在制造事故前,拆卸车辆未损坏或新零件,更换老化或破损的同类型零件后碰撞,等待修理时更换车辆原有零件,虚报零件修理费用。 三是痕迹覆盖,与汽修厂场内待修业主协商,人为重新制造新事故,新事故的碰撞痕迹覆盖旧事故的碰撞痕迹,一次维修诈骗保险金两次以上。
按照规定,个人保险诈骗额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保险诈骗额在5万元以上的,将被追诉。 警方提醒,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到正规汽修厂维修,第一时间联系保险企业,自行赔偿,随时关注车辆维修情况,不得陷入保证违法犯罪的陷阱。
据了解,去年,福建保监局检查站、福建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和福建省保险领域协会共同成立了福建省反保险诈骗中心。 福建省保险领域协会秘书长曹晓强表示,今后,中心将对保险诈骗新闻进行收集、汇总、共享和移交,为公安机关较有效地解决保险诈骗案件、打击保险犯罪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标题:闽讯:5年出险400多次骗180多万 福清一车险诈骗团伙被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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