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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向顺丰快递员出具规范的出行承诺书。
记者昨天获悉,自城市缓解交通拥堵行动全面启动以来,共查处了四个城市交通秩序严格的管理街道、两个严格管理区域、两个严格管理路口的交通违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了14辆电动自行车、行人交通违法处罚标准。
十条街道严格管理交通秩序
10条交通秩序严管街:鼓楼区五四路五一路(华林路口至高桥路口)、八一七北路(乌山路口至东街口)、华林路(北大路至晋安北路口)、福飞南路(北二环路口至铜盘路口)。 台江区五一路(高桥路口至台江路口)、六一中路(江滨大中型道口至大众东路口)仓山区闽江大道(尤溪洲大桥至金山大桥)、浦上大道(尤溪洲大桥至新中路)晋安区华林路(晋安北路口至站前路口)、北三环辅道
两个交通秩序严格的管理区域:车站周边区域、列车南站周边区域。
两个交通秩序紧张的路口:鼓楼区五一路古田路口、台江区五一路国货路口。
顺丰快递员交通违法交通警察报警[/s2/]
7日17时40分,交警在福兴大街福新东方路口拦下了高速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 根据交通警察的询问,违法行为人王先生是顺丰速运鼓山营业部的快递员。 王先生受到处罚后,民警让他签订规范的移动承诺书。
警方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发现,由于抓紧时间,有红灯、逆行、不上路等快递员。 因此,警方决定通报相关情况。 在顺丰速运鼓山营业部办公室,交通警察当着王先生的面,把他具体的违法消息告知了营业部负责人陈先生。 陈氏立即签署规范移动承诺书,表示要加强对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
陈氏告诉记者,作为快递公司,顺丰高度重视交通安全,每周召开交通安全例会,通过收集的例子告知员工不能无视红灯,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晋安交警大队民警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行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他们每天在本辖区各路口查处并劝说不沿路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标题:闽讯:榕交警公布14条处罚标准 快递员不按道行驶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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