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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12月14日(福建日报记者谢婷) 14日在福州市发表意见称:“福建省实施<; 参照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确定可以享受服务和便利、办理机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对流动人口实行临时登记制度。
福州市居住证可以享受两种服务和便利
根据《意见》,福州市居住证在“福建省实施<; 除了《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十一项服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七项便利外,还可以享受以下两项服务和便利。
一是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不再在福州就业的,由本人申请,提供相关较为有效的说明材料后,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单位包括其等额储蓄部分)一次性向本人重复缴存。
二是出租车工人资格证的申请除需要按照《福州市客运出租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外,具备道路运输工作条件的人员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权利。
公安机关为处理机关首次免收人工费
谁输入多次,谁负责,谁处理,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谁负责,大致上,公安机关为居住证受理,建立证明机构。 可以委托符合窗口建设标准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服务机构(简称受理机构)办理居住证申请和其他服务管理工作。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福州市五城区跨区流动除外),办理暂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自愿申请居住证。 申请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关收集人物信息,提交《福建省居住证申请表(变更、签名)》、居民身份证,并按照以下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1 .以下说明是符合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说明、聘用(聘用)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符合合法稳定地址的材料之一:自己(闺蜜)的房屋产权说明书文件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人、使用者或上学出具的住宿说明。
3 .符合持续学习: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说明。
居住证持有人变更居住地址的,新居住地地址和原居住地地址在福州市不同县级行政区域或者不同设区市的,居住年限需要重新计算。 新居住地地址和原居住地地址连续计算福州市同一县级行政区域的居住年限。
居住证每年签字,业主在签发后一年前一个月内未逾期签字的,居住年限自办理签字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申请人可以在15天后领取受理点证明并领取居住证。 居住证持有人变更居住地地址的,不再补发新证件,不受办理停留登记半年的限制,以可改写的方式将原证件居住地地址直接变更为新居住地地址,实现全省一证通。 换证申请、补办居住证只提供身份证原件,换证要回收旧证件。
首次申请居住证、免除证件劳动资本费、更换、补办居住证的,应当缴纳证件劳动资本费。 不可以办理签字手续收取费用。 在国务院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居住证缴存标准前,更换、补办居住证的,暂不征收人工费,缴存标准制定后,按标准执行。
不发放暂住证而实行临时登记制度
从《办法》施行开始,不发放临时居住证,对流动人口实行临时登记制度。 受理机关办理暂住登记时,应当指导流动人口认真填写《福建省流动人口新闻登记表》,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相关法定资料,核对登记项目,免费出具统一加盖公司印章的《福建省暂住登记证书》(简称《登记证书》)
《办法》施行前发放的暂住证在比较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暂住证办理年限计入居住年限。 暂住证比较有效期内或者比较有效期届满的,暂住证持有人继续居住,按以下方式办理。
在暂住证比较有效期内或者暂住证比较有效期届满后15天内领取居住证的,应当通过福建省治安管理新闻系统查询临时登记时间。 暂住登记满半年的,以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为申请人按照《办法》办理居住证的登记期不满半年的,凭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向申请人开具“登记证明”,申请人临时登记期满后,持“登记证明”凭“办法”
2在暂住证比较有效期内或比较有效期届满15天内,不申请居住证的,凭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办理暂住证办理暂住证,并出具《登记证明》,将原暂住证的工作年限计入居住年限。
标题:闽讯:福州出台意见推进居住证制度 不再发放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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