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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连江县的中学高中生陈某和林某因女朋友争执矛盾,该校学生朋友邱某等10多人和林某等10多人吵架,林某等3人受伤。 事件是在去年5月30日晚上。 随后,陈某和邱某对事件进行了投票。
江县检察院审查也了解到,本案主观恶性较小,邱某和陈某悔改,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 邱某成绩优异,是该校的学霸之一,陈某成绩很好,两人都希望通过高考进入高中深造,而且他们都是未成年人,情况符合有条件不起诉的条件。 日前,连江县检察院依法对陈某、邱某作出了有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标题:闽讯:“学霸”争女朋友打群架伤人获谅解 检方决策附条件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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