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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福建省海上搜救中心组织首次省海上搜救先进表彰会议,表彰年度福建省海上搜救工作中出现的有效单位(集体)、船舶、个体。
会议上,宣读了福建省海上搜救先进表彰名单,福州榕引12、闽港清3、港清5、福港引5获得货船、工程船先进集体称号。 福州德瑞水下工程有限企业、福州加利亚船舶服务有限企业获得先进集体称号。
此外,福州云龙村村民代表陈香弟、叶大贵、叶华武、陈真章获得先进个体称号。
福建海事局“十三五”期间,积极履行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职责,积极构建“制度完善、设备先进、防止救援结合、强力保障”的海上搜救新格局,共开展海上搜救行动682起,抢救遇难者4808人成功96人。 成功救助遇难船舶484艘,船舶救助成功率为86.64%。
标题:“福建55个社会力量受表彰 福州4艘货船2家企业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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