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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5年前判决还钱,被执行人拒绝执行,消费近100万元的车,因涉嫌拒绝判决被定罪。
最近,经福清检察院提起公诉,福清法院依法对高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案件作出判决,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年,高某向吴某借了95万元钱不还,吴某将高某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高某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吴某95万元的借款和利息。 但是,高某接到判决书后不听,吴某只好向福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虽然法院向高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高某依然走自己的路,在年底以88.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小型越野车。
明明有执行能力,却常常对一张判决视而不见,花费高额费用的高某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刑法。 年7月30日,福清市公安局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立案侦查。 年9月2日,高某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对事件进行调查,随后还清95万元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拒绝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老赖在法院判决还钱后,有偿还能力却不能偿还的不仅仅是民事纠纷。 因为老赖面对的不仅是债权人,还有国家司法机关。 如果再狡辩,赔了夫人又折兵了吧。
标题:闽讯:老板欠债不还还买近百万豪车 结果被判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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