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55字,读完约1分钟
福州日报6月10日(记者朱鹮松)报道,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房屋维修工作的是市委,市政府在年度为民办落实一些事情的项目。 记者昨天从市政府办公厅获悉,今年我市计划为300户计生困难家庭修缮房屋。
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房屋维修条件有两个。 即维修对象应属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两个女性家庭中的困难家庭。 有待修缮的房屋严重损坏,不能挡风遮雨,不能面临倒塌,被认定为危险房屋,是唯一的住宅,是自身没有财力的修复。
修缮具体由各县(市)区制定当地的事业计划,根据当地户籍制宜,明确适合当地实际的修缮补助标准。 连江、闽清、罗源、永泰县修缮资金总额控制在每户平均3万~4万元。 面对个别倒塌的房屋,相关部门共同审查并解决判断需要重建的其他方案。 旧的重建对象可以享受其他部门的安居(利润)工程补助。
适用对象由本人向住宅所在地乡镇计生协会申请,由乡镇(街道)、县(市)区二级计生协会审查公布后,于6月中旬前向市卫计委、市计生协会确认当年的修缮清单。 市级补助维修经费占补助比例的70%,于6月底前移交各县(市)区计生协会。
今年我市拟改建的300户,拟分解为各县(市)区,仓山区5户、晋安区8户、马尾区2户、福清市70户、长乐市6户、福建省侯县10户、连江县93户、福建省61户、罗源县16户、永泰县29户
标题:闽讯:福州将为300户计生困难户修房屋 条件有两条
地址:http://www.fangcetianxia.cn/xwzx/87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