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促进福州养老服务机构可持续、良性运营,日前,福建省福州市发布《进一步支持养老服务快速发展的十七条措施》,加强用地保障,稳定人才队伍,扩大财税支持,优质服务

在加强用地保障方面,《措施》确定了合理明确地价、灵活土地供应办法、扩大土地供应、支持库存改造等4项扶持措施。 新建的非营利性养老项目用地,可以配套供应的营利性养老项目用地,可以采用租赁、先租后让、协商转让等有偿方式供应。 各县(市)区应当将养老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规划,加快形成净地,规划年全市规划总量1000亩以上的养老用地。 鼓励房屋所有权所有人或出租人利用空置的办公楼、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存量房屋举办养老机构,多渠道增加养老设施供给。

闽讯:福州出台17条措施支持养老服务 鼓励盘活存量房办养老院

并且,在稳定人才队伍方面,《措施》提出了支持专业人才培养、补充入职奖、补充在职奖等措施。 在财税支持方面,《措施》提出了提高不重复补助标准、扩大不重复补助范围、提高床位运营补助标准、增加建设奖补助项目、优化服务运营补助方法、扩大责任保险补助范围、扩大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 在提升优质服务方面,福州将支持养老机构拓展服务,鼓励医疗养深融合快速发展,实施分级评奖补充政策,进一步提升优质服务。 (记者邵玉姿)

闽讯:福州出台17条措施支持养老服务 鼓励盘活存量房办养老院

人民日报(年07月16日第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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