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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以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查处扶贫行业腐败问题,牢牢抓住作为矫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文案,查处违纪案件。 27日,省纪委再次通报8起相关典型案例。
福州市闽清县民政局救济科科长刘世烧等人失职,造成16户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 2004年至2004年,由于刘世灼和雄江镇社会办公室主任郑家湘、梅雄村委会原主任郑家智等职务不足、审计把关不严等问题,梅台村、梅雄村16户因违反建档立卡标准对象领取低保金累计达到22.66万元。 年6月,刘世灼、郑家湘、郑家智被追究解释责任,分别受到党内严厉警告处分。 相关负责人梅台村委会原主任张太祥、梅雄村委会原主任江贤春分别受到党内严厉警告处分。
由于南平市延平区水南街党委副书记苏昌龙失职渎职,玉地新村在聘用福工程专项资金中发生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问题。 年10月至年1月,苏昌龙作为街道分管老区扶贫工作和玉地新村连结点的领导,由于缺乏不正确的职务、监管,玉地新村在采用工程专项资金100万元建设新村配电室和老人活动场所一体房的过程中,用地未经批准,未履行公开招标手续 年3月,苏昌龙被追究解释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相关负责人玉地新村党支部书记杨永章受到党内严厉警告处分。
宁德市寿宁县南阳高级中学原校长龚嵩启骗取省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雨露)培训专项资金问题。 从年到年,横嵩启采用本公司领取的负责阳光(雨露)培训的职务便利、虚构培训期数、虚报参加人数、虚报学生补助费增加等方法,将培训专款12.85万元骗取个人生活支出。 年1月,龚嵩启受到开除学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解决。
三明市建宁县老区运营原主任魏正福优亲厚友,挪用老区经济开发基金问题。 2007年10月至年4月,魏正福多次违规聘用老区经济开发基金。 其中,违反群众纪律的优亲厚友,将其亲生弟弟借5万元录用。 违反从业纪律,将26.88万元借给行政经费,1万元借给其他公务员录用。 年5月,魏正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莆田市含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干部林振珊虚报假领福工程危房改造配套资金问题。 年8月,林振珊将其老家房屋列入地质灾害转移分类名下,隐瞒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因违章申报获得补助金1.18万元。 年12月,林振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年1月,相关负责人区委农业经营者张金海因员工失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龙岩市永定区岐岭乡新村党支部书记廖林华存在骗取福益工程危房改造配套资金等问题。 年下半年至年3月,廖林华利用职务便利,制造虚假、伪造材料,私自以本村其他村民的名义非法领取危房改造补助金39.2万元,用于其开发的商品房建设。 骗取农村改革厕所补助资金10.12万元和拆除新支援资金12万元,为自己所有。 另外,通过增加工程量、重复结算等方法,侵占了村集体财产32.42万元。 年6月,廖林华受到除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解决。
漳州市诏安县梅岭镇下河村委会原主任何镇炎骗取全年生产性补助资金问题。 年6月,何镇炎以法人代表、理事长县江海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扶贫对象的名义,从县委农庄领取补助资金12万元,用于个人统治。 年3月,何镇炎受到除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解决。
泉州市罗江区河町市田村委员会主任刘燕青陷阱将受益于工程危房改造配套资金问题。 年9月,刘燕青利用代领获利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职务便利,6户村民共3.3万元用于民间支出和日常支出。 年1月,刘燕青受到除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解决。 (记者何海铭)
标题:闽讯:闽清民政局救灾救济科科长刘世灼 失职渎职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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