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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7月2日报道,(海峡都市报记者朱敏敏通讯员林惠榕吴洁)男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与对面的水泥罐车相撞,自己的伤未积极引发事件,被当地警方网追逮捕。 最近,永泰检察院首次使用刑法拘留直诉的方法,在7天内,迅速处理了这起危险驾驶案件。
经审查,陈某于去年10月14日喝了3瓶百威后,驾驶摩托车向永泰县峰町汤洋村方向行驶。 途中,与一辆对面行驶的水泥罐车相撞,导致自身受伤,2辆破损的交通事故。 事发后,陈某未能主动自首,但在警方网上逃跑,于今年5月29日在武夷山市招待所被逮捕。
永泰县法院在案件发生次日,适用即时审判程序公开审理该案,法庭判处被告人陈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标题:闽讯:永泰一男子酒后酿事故 检方速结危险驾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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