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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9月13日报道,9月13日在台风天(海峡都市报记者余少林通讯员金田),道路中间的照明路灯杆被推倒,夜晚归来的骑手未观察到,不幸相撞死亡。 最近,长乐法院审理了此案,管理路灯的企业负60%的责任,被遗属判46万多万赔偿。

闽讯:夜归骑手撞上倒地灯杆当场死亡 家属获赔46万

据悉,杨某来到贵州担任长乐务员,年8月9日22时左右,杨某乘坐无牌证摩托车,沿长乐金凤镇金港路,经过前林路时,撞到倒下的路灯杆,当场死亡。 随后,杨某近亲将长乐某路灯企业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在内的各项经济损失78万多元。

闽讯:夜归骑手撞上倒地灯杆当场死亡 家属获赔46万

长乐法院审理认为,路灯企业因事故灯杆倒下后未及时修复或设置安全警告标志,未尽到必要的管理责任,杨某骑自行车通过时与灯杆相撞,当场死亡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杨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未观察安全行驶,与倒下的电线杆相撞,未尽到自身的安全观察义务,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其行为有过错。 最终,法院判决路灯企业负60%的责任,杨某负40%的责任。

闽讯:夜归骑手撞上倒地灯杆当场死亡 家属获赔4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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