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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9月21日消息,(海峡都市报记者邱也生动活泼)一打自己购房的定金,福州梅岭观海区9位准业主的烦恼蜂拥而至。 首先开发商延迟4个月以上,不签署合同。 随后接到开发商的通知,称由于房产销售代理世联房产信息表达有问题,购书优惠价格不计,开发商愿意退还首付。 在多方协调下,开发商终于同意9月15日以预约书的优惠价格签订合同。
但是,在签订合同当天,准业主们发现,合同的补充条款中规定,办理贷款的时间只有10天,如果逾期,开发商有权收回房产。 准业主们质疑开发商福建鸿博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安装了一套。
昨天,多位业主再次来到梅岭观海售楼部谈话,但相关负责人并未出现。
准业主:签订合同差点陷入陷阱
梅岭观海位于仓山区南江滨大街、解放大桥南侧。
准业主王先生说,他认为合同当天他们可以来到柜台,顺利完成合同。 在现场,鸿博地产方面准备每个人签名的合同,在大家准备签名的时候,同行的律师停止了,指出了问题。
它在合同所附的补充协议书中,有关于支付贷款的补充约定,写明自乙方(即业主)签署合同之日起10日内由贷款银行最后贷款批准并获得贷款。 否则,甲方(即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
10天,几乎不能贷款! 王先生说,在同一幢大楼的其他业主的合同中,这个期限是30天,一直很长,更现实。
王先生,幸运的是,那天带了两个律师来。 否则,厚厚的合同,有些人不看相关条款就不小心签订了合同。 最后,由于贷款到期,合同可能被解除并被收回了房子。
9位业主推测,开发商此前不愿意以他们购买的优惠价格出售房屋,因此在签订合同的事件中多次被延误。
律师: 10天完成贷款几乎是不可能的
鸿博地产一再拖延,回避处理问题,令人失望。 昨天,许多准业主来到梅岭观海柜台,但枯萎半天,鸿博地产相关负责人没有出现。
昨天傍晚,记者联系鸿博地产的相关负责人,对方说很忙,企业有专业负责人推广,挂断了电话。 记者给他发了邮件,传达了采访的要求,但是没有回复。
对此,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思斌表示,开发商与业主签订购房合同通常会约定合理的贷款办理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左右。 鸿博地产设定的条款不合理。 因为10天内处理贷款,所以几乎不可能。 协商不一致的,业主可以否认。
标题:闽讯:福州梅岭观海小区 办房贷竟只给10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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