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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晚报9月21日(首席记者绘芬)自9月25日起在福州市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市房屋登记中心更名为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于9月25日揭牌,设有位于福屿路200号的不动产综合大楼和位于高桥路69号的市民服务中心两个办理处,两个业务范围不同。

闽讯:福州市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两办理点业务范围有所不同

房地产综合楼办理处的业务范围为:1.单位宗土地、单位房屋全部权(含开发项目)的首次登记、搬迁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2 .林地相关各类型登记3 .国有建设用地的开采权及房屋(新商品房、二手房、拆迁安置房) 4 .各类不动产的扣押登记(包括接受各级执法部门的强制执行文书)5.经市政府两权会或特别会议规定的历史遗留项目登记6 .鼓楼区、仓山区、晋安区个人自建房、集体土地和集体土地的不动产登记。

闽讯:福州市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两办理点业务范围有所不同

市民服务中心办理处的业务范围为:1.申请人对个人国有建设用地的采用权以及房屋(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全部权属的转移、变更、注销、更正、抵押登记。 2 .台江区范围内的拆迁安置室登记工作3 .台江区范围内个人自建房及集体土地的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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