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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晚报10月11日(记者陈曦通讯员林小英)近日,老李(化名)进入鼓楼区东街法律界人士所调解室,边走边用福州话向对方说:“不要一直找我,现在就来东街法律界人士所,我们找调解人调解,澄清事件。 之后,李先生兴奋地拉着调解员诉说他的儿子给他的生活遇到了困难。
原来,小李的儿子小李今年40岁,结婚育有一女,8年前和妻子离婚交了女朋友。 遭到父亲的反对后,李先生和父亲发生矛盾,离家出走,把女儿扔给父亲照顾,每月给500元赡养费。
小李身体不好,住院花了很多钱,不仅向亲戚借钱,去年还卖掉了位于市中心的房子还债。 和买家协商后,他还计划租到原来的房子,在晋安区购买住房,留一些钱,给自己养老给孙女读书。
后来,小李知道父亲把房子卖了,拿着钱给他,或者把不动产给他,向父亲借了钱。 父子意见不一致,吵架了,李先生打110报警。 段警赶到现场,说服了小李。
李先生随后向司法所申请调解。 他考虑到自己只有这个独生子女,同意把剩余的房费交给部分儿子,但只用于买房。 希望调解员李先生能够独立自主,不要依赖父亲,并且根据我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父母有对孩子进行教育的义务。 这里的孩子,是指还在学校接受高中和以下学历教育的人,或者失去劳动能力、完全失去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人。 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老年人对个人财产依法享有占有、录用、利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盗窃、诈骗、强制要求等方式侵害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李先生还是认为父亲不应该这样对待他,对调解员说别人的父亲很好。 调解员耐心认真地进行了一个星期的思想教育,不断解释法律规定,终于使李先生改变了观念,缓和了父子关系。 李先生还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不再骚扰父亲。
标题:闽讯:奇葩!男子把女儿扔给老父照顾 还伸手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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