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33字,读完约1分钟
交通事故发生后,抛弃朋友逃跑死亡。 近日,长乐法院以交通事故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8年,马某父母赔偿死者亲属经济损失85万余元。 听到判决后,马氏留下了悔恨的眼泪。
今年3月1日,17岁的男马某无证驾驶摩托车,载着朋友陈某从长乐罗联开往长乐市区。 途中,马某疏忽大意,驾驶的摩托车与封闭道路的填土路障相撞,导致自己和陈不同程度受伤,车辆损坏。 事故发生后,马某用手指寻找陈某还在呼吸的时候,无视受伤昏迷的陈某,弃车而逃,拿走了陈某掉落的两台手机。
事故地点相对偏僻,夜间车辆、行人稀少,有花圃隔离带和土山路障,伤者不易被发现。 当天6点左右,在冰冷的路面上倒下6个小时后,陈先生被行人发现。
陈某经抢救无效,于当天9时死亡。 验尸结果,陈氏因事故发生颅内出血,如果能马上送医,不排除活下去的可能性。 交通警察认定,马某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有逃跑剧。 3月5日,公安机关逮捕了马某,并没收了藏在马某处的陈某的2部手机。
该案由检察机关向长乐法院提起公诉后,死者陈某的近亲属也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责成法院共同赔偿马某及其父母经济损失94万多元。
法院审理后,以交通事故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8年,马某父母赔偿死者亲属经济损失85万余元。 (记者徐文宇通讯员梁棋文)
标题:闽讯:车祸后弃好友逃逸致其死亡 少年被判8年赔85万多
地址:http://www.fangcetianxia.cn/xwzx/62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