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67字,读完约1分钟
海峡网10月19日(海峡都市报记者刘世泉)近日,福州市人社局发布《福州市年公司工资增长指导线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年福州市公司工资增长指导线为:公司货币工资增长12%、基准线8.5%、下线3%
据悉,工资指导线是政府规范和调控公司工资分配,使公司工资增长符合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要求,促进生产力快速发展的公司年货币工资水平增长幅度的基准线。
对比公司工资增长指导线的实施,《通知》提出建议,公司在明确本单位工资增长指导线时,要着力提高工资水平较低的生产一线员工的工资水平,使生产一线员工的工资增长幅度适当高于员工的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公司应当实行生产一线员工增加经营者工资的机制,生产一线员工平均工资水平不增加的公司,公司经营者的工资也不得增加。 经济效益较上年有较大提高的公司、工资水平低于上年度当地驻地协调员平均工资60%以上的公司以及工资增长缓慢的公司,可以明确工资增长幅度,但通常应控制在12%以内。
另外,各类公司要根据本市公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进程,明确公司工资增长水平和工资分配方案,建立正常的员工工资增长机制。 公司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发生损失时,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工资增长幅度,但依法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标题:闽讯:福州发布2016年公司工资指导线 职工工资最高可上涨12%
地址:http://www.fangcetianxia.cn/xwzx/60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