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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老板没有马上还车贷,被银行拖着做了豪车建隆/漫画。
海峡网11月9日日报(海峡都市报记者赵杨)福州陈先生,家人去年消费90余万元购买了捷豹手推车,全额通过某银行福建省侯支行贷款,每月贷款支付2万元以上。 连续2期贷款到期后,停在小区的车于去年12月被银行扣押。 几天前,陈先生在该银行的院子里发现了被推走的轿车。 陈先生怀疑银行拖车行为的违法性。 银行已经多次与借款人表达信息,确信借款人不会还款,才采取拉车的方法,防止借款人二次抵押导致银行进一步亏损,是保全银行资产的无奈之举。
业主:银行没有通知拖车的消息
据陈先生介绍,90余万元的购车款为3年36期,每月2万多元。 贷款后,从去年5月到10月,家人一直按时还款,并持续还款10余万元。 之后的两期贷款没有偿还。 去年12月2日,自己停在小区的车突然消失了。 据小区保安称,银行方面拖走了车。 陈先生随后与该行福建省的分店进行了谈判,但没有结果。
今年11月4日,陈先生终于在该银行的大院里,发现了自己的车。 在车周围立起架子,被严密地挡住了。 陈先生立即报警。 警方认为确实是银行方面拉拢的,但由于牵涉到合同纠纷,派出所没有介入。
没有任何告知,也没有要求清洁车内的东西。 陈先生说,推车的所有权是他的,逾期两期银行转为拖车是违法的。 他告诉银行拖车没有权利,只能通过起诉让法院执行。
银行:认定借款人不偿还
记者昨天联系了那一行。 相关人士表示,借款人逾期两期,且银行多次表示为借款人信息,有充分理由确信借款人已不还款,随后采取扣车办法。 第一是为了保全资产,防止借款人二次抵押造成银行进一步损失。
据说这辆豪车的债是钱,是投诉人陈的前妻(买车时离婚)。 去年11月,钱女逾期后,银行多次与相关当事人信息表达进行协商。 陈先生和钱先生也达成了协议。 车辆移至陈先生名下,陈先生为钱还债,陈先生在联合还款保证书上签名。 但是,最后,钱女没有把车交给陈小姐的名义,陈小姐也没有为钱女还债。 去年12月,银行认定相关人员不予还款后,在陈先生的小区将车拖走。
这个人说,走正常的法律手续需要时间。 根据银行以往在这种纠纷中的例子,许多借款人获得了两次将车抵押的机会。 为了不给银行造成损失,保全资产,银行采取了特别的方法也是没有办法的。
现在,这家银行也通过法院的起诉来维持权益。
针对陈先生面临的情况,福州开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大成表示,钱没有履行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作为银行,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无权强制保留贷款购买的车辆,银行确实涉嫌违法。
标题:闽讯:车贷逾期未还 银行未告知车主就拖走豪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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