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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11月24日(海都记者朱丽萍)报名16000多元,全家4口准备开日本之旅,但导游没有提醒香港儿童携带香港回乡证,因此无法登机。 昨天,福州市民吴拨打海都新闻热线95060,她通过五一中路的福建中青国际旅行社申请到日本旅游。 由于导游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一家4口的日本行泡汤要求全额退款,但被拒绝了。
据旅行社介绍,发给游客的出团通知书上建议携带比较有效的身份证件。
市民:导游没有事先注意到
吴先生说,她报名的是11月21日出发的日本6日的旅游团,应该乘坐当天12点从福州出发前往日本大阪的航班。 早上8点31分,我们一家抵达长乐机场,导游在11点左右才告诉我,我的孩子是香港籍,要回香港出乡证。 家人开车把证明书送到机场的时候,飞机机舱的门已经关了。
那天,其他游客都飞走了,把我们一家四口留在机场。 旅行社负责人说,负责人说中午休息,我们在机场到下午没人处理。 这两天一直用旅行社的信息表示,旅行社回答说这件事是我们自己负责的。 吴先生告诉记者,在这家旅行社办理护照时,由于孩子是香港籍,要花800元,导游也没有提醒出国时带上香港的回乡证。
吴先生认为,由于旅行社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他们一家四口没能去成,旅行社必须全额退款。
旅行社:已出示出团通知书
福建省中青旅相关负责人简新锋表示,这家旅行社在发给游客的出团通知书中提示要携带比较有效的身份证件。 吴先生一家四口,除香港籍子女没有香港回乡证外,其他三口符合出境条件,但不去。 这是自行扩大损失。 现在吴先生要求4个个人全额退款,旅行社认为不合理,建议吴先生向福建省旅游质监所咨询。
对此,吴先生认为,比较有效的证件范围较广,导游没有提醒您携带香港的回乡证。
律师:重要的是看旅行社是否履行注意义务
这件事是首先认定旅行社是否有义务加以注意。 福建名称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元强表示,如果旅行社充分注意游客携带较为有效的证件,游客应承担损失。 旅行社未履行注意义务的,游客可以向旅行社全额退还未能旅行的该游客,追究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当然,由于旅游产品的特殊性,一家四口不能去旅行,一个孩子不能去,全家都不能去旅行。 这是否会自己扩大损失,还有待商榷。
标题:闽讯:福州一市民未带香港回乡证 日本游“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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