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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出租车经营权无偿录用,聘用期为10年
从事网上合同车服务的车辆必须满足相关条件。
本报讯(记者段金柱) 11月30日,福州市政府发布《关于深化出租车行业技术改革的实施方案》,12月1日起实施。 对于社会广泛关注的出租车改革、网约车管理等,《方案》做出了包括新增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无偿录用、从事网约车服务的车辆符合相关条件等规定。
《方案》提出,实行经营权期限限制,延续新增和许可出租车的出租车经营权的聘用期为十年。 实行经营权无偿录用,增加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无偿录用。
现有的出租车经营权从每年1月1日开始实行无偿录用。 已支付经营权有偿录用费但尚未到期的,按平均摊销法计算每月有偿录用费,根据经营权录用年限,自年1月1日起返还剩余年限有偿录用费的现有车辆经营权失效,尚未获准连续录用的出租车,为实际录用年限
规范经营权录用管理。 自年1月1日起,增加出租车经营权,以招标或其他竞争性方式给予公司许可,不得转让。 因此,不能继续经营的,由许可机构依法追回。 经营权期满,许可机构收回后,通过招标或者其他竞争性办法重新许可。 现有经营权失效后,原经营权所有者拟继续从事经营的,按规定提出申请,经服务质量信用评价,继续许可符合条件的。
建立经营权退出机制。 经营期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信用评价不合格等的,按照有关规定收回经营权。
健全收益分配机制。 出租车公司应当规范内部收款行为,向驾驶人公开收款项目、收款标准,提供收款票据,不得利用出租车经营权向驾驶人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向驾驶人征收合同履约保证金(或抵押贷款),签订承包合同。
在规范的网约车快速发展方面,《方案》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外,福州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经营者还应符合以下要求:市工商注册的公司法人或分支机构,在市依法纳税、解决投诉、培训驾驶人、上网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取得出租车客运类别工作资格的司机,拟从事网约车服务的司机,在符合规定条件并核查条件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直接颁发《网上预约出租车司机证》。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车辆必须在本市注册登记,车龄3年以下,不得涂色和张贴专用标志,不得安装天花板灯等出租车专用设施设备,并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一)车辆购买价格(含购置税)在15万元(含)以上;
(2)轴距2700mm,排放量1.8l (或1.6t )以上,且车辆购置价(含购置税)在12万元以上;
(3)新能源车必须具备①工业和新闻化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宣传应用推荐车目录》②轴距2650mm (含)以上③里程200公里以上(工业和新闻化部网站发布的“车辆购置税, 。
《方案》还提出,应当合理界定个人轿车和营业性运输行为的界限。 鼓励利用移动网络技术,构建互联网服务平台,快速发展公益性、互助性的个人乘用车。
私家车拼车必须符合以下规定:拼车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旅游新闻的运行区域仅限于市区区域内。 评估方法只是不计时。 一天不能骑四次以上的自行车。 同乘者分担价格仅限于燃料的价格和通行费。 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非法运营进行调查。
标题:闽讯:福州出台深化出租车行业技术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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