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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12月1日(海都记者袁丽群)日前发表了省政府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和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确定,为鼓励住房租赁费用,我省将建立住房租赁新闻服务和监管平台,纳入数字福建建设范畴。 到年底,建设省级住房租赁新闻服务和监管平台,作为房地产大数据应用工程的组成部分。 我省将继续推行无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政策,减轻职工的租金负担。 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根据住房租赁网合同或住房租赁登记备案说明书,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意见确定,落实增值税改革住房租赁相关税收政策,个人租赁住房的,从5%的征收率中扣除1.5%缴纳增值税。 个人租赁住房月收入在3万元以下的,到年底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
标题:闽讯:凭住房租赁网签合同 可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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