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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12月2日(海都记者王林成)本周,福州启动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行动,治理超标电动自行车、残疾人轮椅的销售和改造来源,成为重要工作。 记者昨天获悉,福州市政府发布通告,采取若干措施,加强对上述车辆销售和改造来源的管理。
福州将加强对超标电动自行车销售源的维修。 电动自行车是指未列入本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由动力装置驱动的二轮非汽车。 禁止销售,包括禁止在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外销售(违反本市产品目录中未包括的确定电动自行车和改装、组装的电动自行车的规定的,市场监督主管部门将依法受到重罚。
其中,销售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由市场监督主管部门处以生产车辆商品值不低于等值3倍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规吊销营业执照。 出售未列入《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的,由市场监督主管部门依法封存或者暂停车辆,限期修改,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种情况之一的,购买者可以要求销售商退货或更换符合当前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并且,对改造、组装电动自行车的公司,市场监督主管部门对每辆车罚款五千元。 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规吊销营业执照。
与残疾人的轮椅相比,禁止此类车辆的组装、加装、改造。 禁止组装、加装、改造的这种车辆。 违反规定的,由市场监督主管部门依法处以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通告为达成车辆提供民间报纸服务,保障市民的出行权益。 对市民在本市经销商购买的列入本市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以及符合残疾人购买要求的残疾人轮椅,各区公安机关交警大队采取民间措施,为市民提供报纸服务,充分保障广大市民的出行权益。
标题:闽讯:福州卖超标电动车 情节严重吊销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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