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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信息网12月3日(福州晚报记者赵铯艳)省物价局日前与省民政厅合作制定了《福建省养老机构服务收款管理暂行办法》,从本月开始执行,有效期为3年。

截至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515万人,占总人口的13.41%。 我省现有养老服务机构1212家,床位14.9万人,工作人员约1.2万人。 、政府及其部门投资运营的公营养老服务机构946家、民办养老服务机构266家。

省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政府只对基本公营养老机构提供的基本床位费和护理费进行政府指导价格管理,其他服务的收款额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民营养老机构、公设民营养老机构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投资建设( ppp )养老机构的服务收钱,实行市场调整价格,或者按照委托(合作)协议明确。

闽讯:福建出台养老机构服务收钱管理办法 执行期为3年

方法:规定所有养老机构的用电、用水、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养老机构固定电话安装费及通讯费、有线或有线电视材料和安装工程建设费及基本视听保养费、主终端基本型机顶盒及行政事业性收款的优惠政策,按照省政府相关优惠政策的规定执行。

闽讯:福建出台养老机构服务收钱管理办法 执行期为3年

方法:对不同性质养老机构服务的收款管理形式、管理权限和应履行的合同约定等,作出确定规定,对规范养老机构服务的收款行为,加强监管,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起到积极的作用。

方法规定,建设公营和公营民营养老机构要发挥各项基本作用,优先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诉求。 除了对“三无”(无劳动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者或其赡养人和抚养者确实无抚养和抚养能力)的老年人实行免费政策外,还对其他经济困难的孤独、失独、老年人和失能老年人等优先办理入住手续 另外,鼓励各级政府通过从民办和其他性质的养老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承担保障对象养老服务。

标题:闽讯:福建出台养老机构服务收钱管理办法 执行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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