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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鼓楼区东街派出所民警发现,巡逻时仙塔街银行旁边的工人正在进行电焊作业,火花四溅,但地上放置着纸箱、塑料布等,有火灾危险。 人民警察要求工人停止工作,出示电焊证。
原来,这个林姓工人正在学习电焊技术。 那天,他应房东的要求,焊接了电动汽车的停车场。 他没有电焊证。
民警告诉林某,根据《消防法》的规定,电焊是火灾作业,进行电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作业属于违法行为。 林某因违反规定采用明火作业,被治安处罚500元。 民警向他介绍了无证电焊作业的危险性和实例。 林表示打算向有关部门申请电焊证。
民警警告说,电焊作业是火灾危险性极高的行为,个人或者公司需要进行电焊施工作业时,必须由具有电焊作业资格的专家进行操作。 秋冬空气干燥,要特别观察安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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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中,林某违反了《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进行电焊、气焊等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反规定采用明火作业,或者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地方吸烟、采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
标题:闽讯:工人无证焊接被罚款500元 电气焊必需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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