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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说,他诱惑停车,付了5元停车费,不料3天后收到了警察部门违反交通规则的邮件。 想起昨天、上个月末的停车经历,郭先生很郁闷。
11月25日上午10点,郭先生将车辆停在前横南路盛天现代城市门口。 我听从保安指挥停了车,付了五块钱的停车费,索要了票据。 12点左右,我开车。 郭先生说,三天后她收到了违反交通规则的邮件,违反了禁令的标志,因此我被罚款150元,记录了三分。
因为交了停车费,在车上没有发现罚单,郭先生向晋安警察大队申请了行政复议。 工作人员打开照片告诉我,我停车的位置上没有画停车位标线确实是违法的。 郭先生惊讶地发现,照片中她的车辆挡风玻璃夹着罚单。 记者在照片中看到郭先生车辆的尾巴堵塞了人行道。
昨天下午,记者看到盛天现代城大门两侧和前方停着许多车,现场没有p形牌和停车位标线。 记者问门口的保安要不要收停车费,保安说:“交钱就收,但是考虑到警察可能会抄写发票,所以现在尽量不收。”
盛天现代城区房产所队长告诉记者,可以停车到小区门口,最近警察来抄单,仅上个月25日就被索要三四辆车,其中一辆收停车费,对不起这些车主,我们感到意外,并考虑到 面对业主的索赔要求,他说停车费5元,真的没办法。 他说,目前物业处提醒门口保安尽量不要收停车费,不要把车停在大门中间的道路一排和人行道上。
车主有义务与停车支付停车费、收钱的房地产企业形成车辆保管合同关系,提供保管车辆的合适场所。 福建省智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林表示,房地产企业在知道小区门口是公共通道,没有停车位的情况下,引诱车辆停车,征收停车费,车主应被处罚,并要求房地产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标题:闽讯:福州盛天现代城门口 车主交费停车仍然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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