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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12月14日(海峡都市报记者施建华通讯员王芳简森) 65岁的女陈某多年离婚,独自抚养独生子女,但儿子结婚搬家后,忽视了自己,没有让孙子见面。 没办法,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儿子定期探望。
原告陈某诉称,她结婚抚养独生子女王某,与丈夫离婚后,独自成年。 但是,陈说,儿子结婚搬到办公室后,忽视了自己,在街上遇到也不打招呼,也不让孙子见面。
据陈氏说,去年11月,自己生病一个多月,儿子什么也没问。 她打了三次电话要求见儿子,儿子只买了碗面给她,就翻脸走了。 有一次她不小心摔倒了,打电话叫了儿子,王某推说没空。 过年时,陈某让儿子带钱买过年用品,王某拒绝了,说一分钱也不想要。
陈氏表示,儿子婚后照顾不周,无奈被鼓楼区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判决:1.儿子每月至少带孩子探望自己两次,每次三个多小时。 2 .儿子每月支付自己的零花钱300元。
鼓楼区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是陈某的独生子女,陈某年退休后每月收入只有1000多元,目前向被告每月支付零花钱300元是有一定根据的,法院每月酌定150元。 其次,陈某诉请儿子每月至少带孩子探望两次,合理合法地予以支持,但探望时间应由双方根据现实情况约定。 王某因被合法传唤未向法院应诉,被视为放弃诉讼权利,法院依法缺席判决。
标题:闽讯:为求定期探望 六旬母亲无奈向福州鼓楼区法院起诉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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