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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永泰县纪委通报了两起近期调查的扶贫行业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例。
永泰同林业站前站长黄身群存在着为他人利益收受他人金钱、利用职务侵占国家补助金等问题。 据了解,年,黄身群利用职务便利,同安镇占炳村、联坪村、洋尾村,共承包761亩疏林地补植项目给张剑榕,顺利验收合格,事后领取张剑榕利润1万元。 年间,黄身群侵占生态修复补助金5.08万元用于个人支出。 年1月,黄身群与同安林业事业所会计卢绍湍(另案解决)虚构同安林业事业所合作,购入2.5万元桂花苗名目,侵占用于个体支出。 永泰县纪委对黄身群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至今移送司法解决)。
城镇凤岭村的党员周代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发送了利润费问题。 经调查,从年底到年底,周代强在各乡镇实施造林项目和林分修复项目的过程中,为项目、项目站长检查和获得补贴等,时任永泰县赤锡林业事业所站长的范明兴、永泰县嵩口林业事业所陈宝炀、永泰县 永泰县纪委给予周代强党籍处分。 (董扬洁魏红燕)
标题:闽讯:福州永泰县通报2起扶贫行业违规违纪典型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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