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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12月16日(海峡都市报记者施建华通讯员池明霞)在取得驾照一年的实习期间,司机一个人不能坐高速,必须陪伴驾驶三年以上的老司机。 但是,福州男子因在实习期驾驶奔驰豪车高速,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企业拒绝,双方最终上了法庭。 闽清法院近日审理了此案。

闽讯:福州一男子实习期驾豪车上高速出车祸理赔遭拒

1月28日,王某的驾照还在实习期间,以妻子陈某名下的奔驰跑车(近80万元)注册驾驶的高速,抵达闽清地区时,与廖某驾驶的中型客车相撞,车辆受损,王某受伤。

福州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表示,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廖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事故造成陈某经济损失45万余元。 陈某为其名下的轿车,在保险企业投保汽车损失保险789390元,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 50000元等。 但是,陈氏向保险公司索赔时被拒绝赔偿。

闽讯:福州一男子实习期驾豪车上高速出车祸理赔遭拒

保险公司在法庭上主张,事故发生在高速公路上,驾驶人王某在事故发生时正在驾驶实习期间,由于要一个人开车,其他驾驶人没有陪同,保险企业免责。

主审法官认为,王某实习期独自高速上学的行为确实违反了有关规定。 但是,保险企业方面列举的证据不足以说明免责条款履行了出示和说明证明的义务,免责条款对陈某不产生效力。

审判后,主审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保险企业同意赔偿陈某的各项损失共计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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