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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处理执行难的问题,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16日上午对拒不移动被扣押房产的拒不执行现场进行了强制清场。 最终在执行者的调解下,纠纷双方达成了和解。
据悉,被执行人卢某2008年因商业需要向黄某成借款25万元,并发放借据。 从年开始,黄某成多次催促卢某借钱,卢某一直搁置。 黄某成立即向法院上诉,经调查,仓山区人民法院判定卢某借钱给黄某成的事实十分清楚,卢某应偿还黄某的价款25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由于借条没有约定的还款日和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结算。 一眨眼五年过去了,卢氏依然拒绝还债,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 仓山区人民法院多次说服无果后,决定依法关闭位于娄姓福州市仓山区金闪小区的一期8#901单元,拍卖住宅。 仓山区人民法院于年11月30日命令卢某在12月15日前离开这所房子,卢某仍拒绝履行。 最后,仓山法院决定了卢某名下不动产的强制清场。
16日上午,执行人来到金闽小区,依法扣押了卢某名下的房产。 确认执法进展顺利,被执行的保安在整个小区周围拉上了警戒线。 在现场,总指挥通过远程影像和现场指挥信息表现出来,随时发布命令,法院数十名狱警严密待命。 进入卢某家,执行法官首先向被执行人卢某宣读执行决定书。 随后,由保安对现场物品进行检查和整理。 最终,在执行人的努力下,卢某家族表示愿意与黄某成和解,同意不一次性重复利息共计35万元了解本案。
标题:闽讯:妥善解决民间借贷纠纷 仓山法院执行大会战告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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