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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峡网12月27日(海峡都市报记者袁丽群)省纪委消息,日前,福州市台江区纪委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调查显示,从年9月至年1月,余书兴在福州市台江区自行车维修服务企业负责人期间,在知道公司长时间停产的情况下,未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未得到企业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及其主管部门福州市台江区经济和新闻化局批准,擅自 10月18日福州市台江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不再安排给予余书兴行政警告处分的余书兴担任该企业负责人,并征收违规调增的部分工资。
标题:闽讯:福州台江一企业负责人 违规调增工资被行政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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