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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12月29日日报(海峡都市报记者陈丽海都记者施建华)福州福建省清一女性因长年不能生育孩子,即使知道买卖孩子是违法的,也敢于收买,最终被判刑。 近日,闽清法院审理了此案。
年3月16日,被告陈某得知李某在闽清县白中镇白中街贩卖儿童,前往白中街。 经过协商,李某用人民币26000元把自己7个月大的男孩卖给了陈某。 陈氏将收养的男孩改名,并精心养育至事件。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的行为构成了贿赂被拐卖儿童罪。 由于陈某对被拐卖的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且不妨碍其挽救,可以在事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审判中自愿认罪,并依法给予从轻处罚。 判决:被告人陈某犯因贿赂被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标题:闽讯:福州闽清一女子收养被拐卖男婴 获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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