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4月29日(福州晚报记者叶智勤通讯员潘楚)一家网店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员工照片作为网店化妆品广告推广,被宣布公开道歉并赔偿相应费用。 近日,闽清法院审查了肖像权纠纷案。

据悉,黄某是闽清老中医,出生于7代传承下来的中医世家,获得闽清县道德模范福建省好人中国好人称号,在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 年4月,黄某意外发现,有自己看病照片的网店被用于化妆品的推广宣传。

黄氏说,这家网店夸大了产品推广,采用了给自己桌子开药的照片,所以很多顾客在采用产品后发现没有效果,在购物网站上发表了很多不好的评价,伤害了自己作为中国好人的形象 去年7月,黄氏向法院投诉这家网店,要求停止侵害网店,道歉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闽讯:肖像被网店用于推广 老中医起诉获赔偿

最近,在法庭上,被告声称无主观侵权意图,采用的照片为网络照片,未注明原告姓名,照片上仅显示侧面。

经福建省清法院审理,被告在经营的网店中采用原告肖像照片,认为未得到原告的同意、许可和授权。 被告的行为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侵害。 闽清法院让被告在连续10天经营的网店首页发表对原告的道歉声明,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00元,维权损失5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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