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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信息网5月9日(福州日报记者王玉萍通讯员林娟)记者昨天接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通知,为进一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健全质量激励制度,日前正式出台并实施了新修订的《福州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此次修改,奖励额度大幅提高,对新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公司或组织给予了每家100万元的奖励。 并确定更高层政府质量奖的补助奖励政策,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公司或组织,不一次性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 对新获得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福建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公司或组织,不再分别一次性重复奖励150万元、100万元。

标题:闽讯:福州实施新版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获奖公司或组织每家奖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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