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5月12日(福州日报见习记者赖志昌通讯员程慧允建功)在防控疫情期间,一点不法分子为自己个人实施诈骗犯罪,不仅侵犯了他人的产权,还影响了疫情防控秩序。 日前,福清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5起疫情物资诈骗案件提起公诉。

闽讯:5起涉疫物资诈骗案被提起公诉

疫情肆虐时,被告人陈某华在微信群和微信WeChat的朋友圈发布虚假销售口罩新闻,欺骗广东、广西等地28名受害者汇出万余元,拿到钱后立马拉黑受害者。

据悉,这些案件被告人的犯罪手段是在没有口罩、额温枪等疫情物资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微信、qq等发布销售口罩的虚假新闻,骗取全国各地受害者共计14万多元。

目前,福清市法院一审判处吕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陈某华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罚款一万元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7000元。 庄某诈骗案、陈某玲诈骗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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